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集中学习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6月24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在1A01-218召开全体党员大会,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支部书记何万婷强调,要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、落在平常,始终做到心有所谓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。

       会上,宣传委员潘思羽同志对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带领全体同志从《条例》新增和修订部分的特点、具体内容以及纪律和执行三个方面的新要求进行了系统学习。同时,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《条例》中针对违反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,使全体党员老师对党纪处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。

会议强调,支部全体党员要对照《条例》各项规定,注重在日常点滴处防微杜渐,要时刻按照党章中的规定和要求严于律己、率先垂范,时刻严守纪律红线,不松懈、不大意,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、态度上端正、认识上深刻,时刻把遵守党规党纪的要求印在脑中、记在心里。

 

通过此次学习,支部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纪律建设的重要性,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《条例》规定,不断提高自身修养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”的要求自觉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

一审:潘思羽  一校:徐蔓鸿

二审:黎琴    二校:李宇光

三审:张雁鸿  三校:张雁鸿